2008年12月23日 星期二

搶救公視遊行 元旦上路

搶救公視遊行 元旦上路

〔記者陳曉宜/台北報導〕

為抗議國民黨立院黨團以預算審查干預公視內部自主權,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昨在立法院門口舉行記者會,宣布將在元旦舉行「搶救公視!監督國會大遊行」。

公視顧問楊憲宏昨出席記者會指出,國民黨凍結公視預算,是有政治目的,自從政黨輪替後,國民黨內部不斷在問,「為什麼我們執政後,公視還不是我們的?」楊表示,凍結預算是立法院的錯,不是公視的錯,立法院長王金平應出面解決;如公視真有問題,也是人民來救,不需要立院來救,他願捐出十張消費券搶救公視。

出席聲援的導演林正盛表示,他非常痛心台灣民主走到現在,還要面對政治人物如此粗暴的對待,如果公視有問題,就照制度來,不是用粗暴的方式凍結預算,公視是獨立運作的媒體,由人民來監督,不是政治人物鬥爭的地方。

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表示,依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政府每年以捐贈經費方式委託公視製播,未來經費動支如須經主管機關審核,政治黑手將伸入影響公廣集團製播、採購權限,媒體自主將走回頭路;他痛批,世界沒有國家用預算審查方式,干預公共媒體內部自主權,公視不是政府電視台,是全民監督的電視台。

這次遊行訴求將分為三大部分:第一是要求國會解凍四點五億元捐贈公視預算,並撤回箝制公廣集團營運的公視法第十三條修正草案及附帶決議;第二是要求公視資訊公開,建立員工參與決策機制,並建立公眾參與的外部評鑑與監督機制;第三是要求新聞局捍衛公視預算,協助公廣集團真正公共化。

[樂生]12/27(六)下午三點 929志寧開唱+流浪神狗人特映








2008年12月20日,「樂生活文化聚落」在社會各界的矚目下正式開幕了。然而這個新生的聚落必須面對的,就是恍若監獄的圍籬與被強制剪斷的水電,意圖阻斷它發芽茁壯的可能。

因為不願看到這樣的光景,929樂團的主唱志寧主動來到架下圍籬的樂生開唱,讓他溫暖的歌聲唱開樂生圍籬藝術節的序幕。

就在同一天下午,「流浪神狗人」的導演陳芯宜也讓這部令人驚豔的國片重新回到它的拍攝地──樂生院來放映,讓電影內外的場景交疊,讓觀眾重新看見樂生的美麗。

在台北城裡,只要付錢,你隨處可得昂貴的演唱會與首輪電影。但在樂生院,我們並不貪圖你的鈔票,永遠在這裡等你一起度過最理想的午後。

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9631996

12/24(三)下午14:30樂生公聽會

2008年12月20日 星期六

關於兩千億基金改造農村之二三事

兩千億基金改造農村? 農家子弟批「滅農!」

2000億規模的「農村再生基金」無法嘉惠農民、改善農村生活條件及鄉村景觀,卻反可能侵害個人財產權、讓農民喪失自耕農身分?農家子弟今(18)日出面提出質疑,並呼籲行政院撤回該項「滅農法案」。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18)日審查通過行政院提案「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將設置2000億農村再生基金,財源由政府分十年編列預算撥入,基金用途為補助縣市政府對農村再生之規劃經費、農村社區整體環境改善、公共設施興建、個別宅院之整建、農業相關產業活化等。其中農村土地活化因農地重劃、土地強制徵收及農地整備過程多數議決,可能侵害個人財產權問題引發爭議,委員會決議院會二讀前須經協商,並應舉辦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

民進黨籍立委林淑芬陪同「白米炸彈客」楊儒門、農業史作家吳音寧及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等人召開記者會表示,農村再生條例通過後,將造成沒有農民、沒有農地且侵害農民產權的弊端。
吳音寧指出,該條例授權縣市政府可以毫無限制的,將農地圈進所謂「再生計畫區」,
只要有土地所有權人數超過五分之三同意,就可以進行整合重劃。整合期間即便有五分之二所有權人提出不同意見,卻僅能供中央主管機關「參考」。計畫區內外觀窳陋的農舍,縣市主管機關可以逕行外觀修繕及綠美化,費用由所有權人負擔。她認為這是嚴重侵害農民的私有財產權。

徐世榮認為,農村再生條例的真實目的,是在為活絡房地產、開發農村,讓農地變成建地。他憂心台灣目前的糧食自給率只有32%,比日本的39%還低,如此要如何確保台灣的糧食安全?而區段徵收是嚴重剝奪人民財產權的作法,條例中卻僅以兩個條文草率帶過,迴避了都市計畫法中對土地徵收、重劃的程序規範。

草案第22條以縣市政府自行圈定範圍後,送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核定就可以決定農地再生重劃區域,所有權人無法制止,這是嚴重侵害人民財產權的違憲作法。他認為台灣農村凋敝發展重點應在振興農村產業,但通篇卻無一條文處理這個問題。

楊儒門則指這項草案是「滅農」的法案,未來將不再有農民、足夠農地,現在的老農將面臨喪失自耕農身分、無法領取老農津貼的困境。

與會者同聲要求行政院應撤回這項草案,重新思考,規劃改造農村、永續發展農業的政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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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鐘搞懂「農村再生條例」 /munch(附錄中有農村再生條例草案)

從一千五百億上探兩千億,農村再生條例展現好大的口氣。
在政府吹捧,學者疑慮之後,是該把這個天價條例好好細讀一番,看看究竟是如何再生農村。
一看之下,真的只要三分鐘,一切搞懂。
讀本文之前,最好到後面附錄看過條例內文,才知道在說什麼,或是胡謅什麼。
那麼開始三分鐘搞懂政策遊戲!

第一分鐘!誰來領錢?

第一條到第六條,可直接跳過,內容大概是意義宣揚、界定主管機關、實施對象,不看也知道主管機關,中央是農委會,地方是縣市政府,對象是非都市計畫的農村,不會有別的。
第七條很重要,針對二千億的用途,有著條列說明,層面非常廣泛,總歸一句話,「有計劃就有錢」。不過「有計畫就有錢」,不是人人都能提計畫,第八條先賦予地方政府由上而下,提出「農村再生總體計畫」,報請中央機關備查就能領錢。至於條例中,大肆宣揚的由下而上社區精神,其中包含社區公約、人力培育、組織獎勵,都有算是進步的著墨,但是對於地方提出計劃爭取資源的生存現實,在第九條是有競逐但書,就是同一社區組織,必須先行整合,只能有一份計劃書,如有岐異,就得在地方自行搞定。這樣的限定,大概可以預見傳統樁腳型村里組織和社造理念型團隊組織,大概又是一場爭資源的腥風血雨,不過那種只會抗議沒有立案的團體,鐵定是沒資格參賽。這種限制,會不會造成農村社區裡,組織失去多元,趨向單一,甚至走向乖寶寶有糖吃的景況,值得觀察。

第二分鐘!誰最獲益?再來,就到了再生條例的精髓。

第十二條,明列一些硬體的補助項目,其中注意看種類中的第四項,「污水處理、垃圾清理及資源回收設施。」這也是是農村再生的設施項目!然後,搭配第二十二條,以再生發展區為名,由地方提報,中央核定,地目重新編定。換句話說,上述污染工業都可能透過區域重劃,成為農村再生的一環。
當然,有壞處也有甜糖,參見第二十五條,只要政府徵地進行公共建設,包括前述污水處理、垃圾清理及資源回收設施的公共建設,民眾可以捐地方式,換取鄰近地目變為建築用地,一夕地價高漲,誘因之高,何樂不為?重編地目,讓政府省付徵收費,還讓環境爭議,轉為得利地主與鄰近居民之爭,算高招!
至於第三十二條污染限制條文,如同廢話,法律定之的環保規範,本來就該遵循,以再生之名行建設之實,讓法律位階低的條例大開便門,將來和法律位階高的法條相互抵觸,將來依舊風波不斷。農地農用,一直是政府說不出口的政策,如果農村再生的第三次土改,完全向工業及旅遊傾斜,在農村造就工業財閥觀光新貴,這樣的農村再生有點變形!

第三分鐘!置死地而後生?

那麼,農村再生倒底是什麼東西?
這樣說比較快,一大筆錢,分給有計劃的農村整修門面,其中誰可以拿到錢整修,必須在地方先行角力一番,至於整修區域,分成生活區及再生區,生活區由居民玩文化景觀,再生區交政府搞工業建設,沒資本的農民,就一旁看人玩。
至於,看半天農村生產那裡去,不管是仍有爭議的「小地主大佃農」計畫,或是較和善的「有機農村」計畫,在再生計劃中看不出有何協助,可能要等下一輪重生計劃才有。
看了整篇條文,心想又是冷氣房政策,台灣農村能玩景觀旅遊只限少數區域,絕大多仍舊依賴農業生產,農民要的是作物規劃、產銷合理、青年回鄉,農村才有希望。
結果搞了一大堆錢,編定地目讓工業進駐污染,改善景觀讓金主投資旅遊,或是當地頭人又可雨露均霑的上下其手,至於苦哈哈農民,米價菜價依舊低迷,高級民宿玩不起,更大的貧富差距在農村顯現,是要讓農民氣到暴斃然後再生嗎?

農村再生條例,精確說算是農村再利用條例,架構在都市的工業需要及休閒需求之上,主體不是農村生活、農民生計本身,這種富麗農村計畫,加上農發條例、摻點社造精神的拼冷盤政策,真的別再端出來,讓期待農村改革的人們,大大的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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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yfish在BBS看板的文章

光是看到草案總說明就令人火大,通篇都是廢話,淨用些生態、文化的虛字眼。而重點只有不到兩百字:用一百多字說過去如何虧待農民,再用不到50字參考先進諸國,就構成了推動高達1500億金額的理由!

在這條草案中,將農村定義為:「指非都市土地既有一定規模集居聚落及其鄰近因整體發展需要而納入之區域。」換言之,只要是非都市計畫內的區域,都可以是「農村」。那符合上述定義的市郊或山林別墅(農舍)群算不算農村呢?(條例中也把農舍興建列入需求考量了)
在條例中,可以提出計畫的單位有兩個:一個是農村社區,一個是主管機關(農村所屬縣市政府)。前者由下而上提出「農村再生計畫」,後者由上而下提出「整合型農地整備」,兩者之間其實只有名義差異,實質上都是用來改變農村的土地使用。只要配合上該草案的土地變更條款「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超過五分之三,且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範圍內私有土地總面積三分之二之同意」就是災難的開始。農村土地就可以強制變更,看是要變更地目(農地變建地)還是強制徵收。

為什麼說是災難呢?因為這個條款看來只知道抄襲國外,卻忽略了台灣的社會條社會由頭人主導,透過派系運作分配利益,並且講究面子和人情。雖然社區營造在台灣如火如荼地推動十幾年,但還未能撼動鄉民社會的根基。以我自己的村莊給人家稱讚的嗎?),另一方面怕有人好大喜功反倒過來壞事。事實上,在大多數的鄉村,要談公共論述的建立與參與幾乎不可能,這不是他們的行事風格。對他們來說,做了再說比較重要。但是,時至今日的民主社會,龐大預算的投注以及共同體的徹底改造,只由少數頭人決定是不可行的。然而,台灣農村的派系問題嚴重,大多是五五波鬥了數十年以上。所以,只要地方頭人鞏固好一半的基本票,再威脅利誘一些邊緣票,達到 3/5的標準是相當容易的事情。後果就是,農村再生條例淪為少數人的禁臠,他們可以從心所欲發包工程,將農地轉建地。

那麼,有反制的方法嗎?很抱歉沒有!!在本草案中,提供了兩個管道:一個是社區公約;另一個是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社區公約在法律位階上極低,除了道德勸說外,幾乎沒有實質約束力;中央主管機關審查,也就是農委會,基本上有消化預算的壓力,沒有嚴格把關的誘因。坦白說,這就是一個行政部門自己關起門來玩的遊戲。行政部門如此,立法部門也不必厚望,因為現在的執政黨就是國會多數黨,更何況牽涉到地方利益,護航都來不及了,幫忙噹人的機率極小。最後一道防線—監察院,在王聖人不管小屁屁的情況下,看來也是無牙老虎。總結就是,如果農村再生條例被亂用,完全求救無門。(行政訴願更不用說,根本緩不濟急)可悲的是,農村的破壞是一個不可逆的過程。

我不打算否定農村再生條例本身可能有的正面功能:閒置空間利用、釋出閒置農地…遺憾的是,在台灣農村的社會條件下,由於對農村未來想像的貧乏,農地的使不外乎蓋民宿或種植觀賞植物…這幾種用途。但這些改造方向都建立在農村必須轉型成觀光農業的前提,可是問題在於,台灣沒有足夠的條件去支撐4000個農村,而且讓每一個農村都發展出自己的特色。特色的發展是需要資源挹注的,目前台灣無論在經濟資本或文化資本的層面都付之闕如,只會製造出一個又一個的樣板農村。

2008年12月18日 星期四

[三鶯部落活動] 就在明天!台北賓館前



侯孝賢導演將落髮,馬志翔也會到場聲援!
2008年的總統大選前,當時的總統候選人馬英九曾經因對原住民的一句「我把你們當人看」,引發喧然大波並以公開道歉收場。然而從馬英九就任總統後的種種作為來看,我們必須說,「馬總統,你並沒有把我們當人看!」
三鶯部落的原住民,從今年2月遭台北縣政府拆遷後,不但長期處於無水無電的狀態,在台北縣政府最新的公告裡,更明白宣告, 12/22日後怪手、警力將再度強勢拆遷三鶯部落。年關將近,無家可歸的惡夢重新上演,只是再次揭穿一個事實:台灣歷來政治人物口中高喊的「尊重原住民、補償原住民」,根本就是一次又一次的欺騙與偽善!
從11月開始,三鶯部落上街抗爭至今,一路從台北縣政府、行政院原民會走到自由廣場,始終未曾獲得官方任何的善意回應。在同一時間,政府高官卻可以高調接待海協會長陳雲林來台,設宴款待;11下旬,行政院長劉兆玄則是接見多位國內房地產業者,並呼應他們的要求,提出八大振興房市方案,並將加速推動放寬陸資來台購買不動產。

為了表達我們的憤怒與捍衛家園的決心,三鶯部落將集體回到以原住民族命名的凱達格蘭大道上三度落髮,要求馬政府具體實踐對原住民的補償與虧欠,立即要求台北縣政府停止迫遷三鶯部落,並明確回應三鶯部落的最終居住政策,讓原住民不再在台灣這塊土地上流浪!在政府未能全面正視並處理,包括三鶯部落在內的弱勢者的居住、生存權,並檢討長期偏袒財團、富人的土地開發政策之前,我們不接受象徵性的殘補措施,也將於凱達格蘭大道上進行長期靜坐,並以最激烈的行動誓死捍衛家園,直到獲得政府的善意回應為止!


時間:12/19星期五上午10:00地點:台北賓館前


到場聲援名單:侯孝賢、朱天心、楊儒門、林靖傑、陳雪……;人民火大聯盟、自主工聯、樂生青年聯盟、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節錄)

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

台灣立報 公文到 三鶯改建為種植專區

台灣立報 公文到 三鶯改建為種植專區 更新時間:2008-12-16

【記者陳威任台北報導】三鶯部落族人所擔心的事情還是再度發生了,台北縣政府前腳剛拆完樂生療養院,下一步的拆遷目標將轉向三鶯部落。三鶯部落週一接獲台北縣政府水利局公文,必須在7日內自行拆除完畢,未來三鶯橋下將依照台北縣政府所規劃,建立3公頃的「種植專區」。

就如同過去的原住民政策般,政府每次的決策都忽略原住民聲音,三鶯部落不斷對外訴求希望能夠就地居住,但是縣府對於族人的心聲不但充耳不聞,反而還想將三鶯部落改建為原住民農耕專區,提供住在隆恩埔國宅的原住民從事耕作用途。縣府的公文中,僅表示將會提供社會救助、就學及就業等輔導,同時也表示,在拆除當日將會在附近砂石場設諮詢窗口,辦理族人後續租屋補助事宜。

但是縣府不僅對於當初所承諾的「打造原住民族新部落」、「以地易地」等方案閉口不提,就在安置方案尚未討論出來前,依然採取「先拆除後安置」的規劃,三鶯部落族人擔心今年2、3月的強制拆遷景象,又將於下週重演。

三鶯部落自救會發言人洪鳳琴表示,其實許多早已搬進隆恩埔國宅的族人,仍然常常進出三鶯部落,因為多數人還是維持過去的習慣,會在部落附近的空地種菜。
洪鳳琴表示,既然目前國宅的族人都會過來進行種植,何必要另外設一個「種植專區」,她認為,縣府這項規劃只是藉口,說是要建立「原住民農耕專區」,其實最主要的目的還是要把三鶯部落趕走。

洪鳳琴指出,部落將會針對縣府的拆遷公文,儘快召開會議討論下一步的行動,希望外界能夠持續支持三鶯部落族人捍衛家園的行動。

1210警政署集體採訪記 by苦勞網記者 孫窮理

先回憶一下去年國際人權日發生了什麼事:

三度驅離樂生陳情者 人權日,人權園區,人權不可得
由樂生新店軍監陳情爭議而來的一些亂想

一年,好像發生很多事,又好像都在原地打轉;不過起碼從警察在群眾運動場合執法的態度這一點來看,台灣的人權狀況,是一年比一年差了;這些口口聲聲「依法」的警察,如果真的要問他們依的是什麼法,往往要搞得他們瞠目結舌、見笑轉生氣,今年世界人權日這一場「集體採訪」,說的大概就是這件事情。

採訪過程,可以說是一整個失控、笑點不斷,一群二、三十個人,在警政署玩了一個多鐘頭,還有些欲罷不能。

一開始的時候,到了警政署前面,本來還想說照著沙盤推演,跟大家說一說我們的「採訪大綱」、「採訪守則」什麼的,沒想到大夥兒往門口一站,一個穿著西裝自稱是警政署公關室發言人「蔡義猛」的人就走了出來,大方地拿出名片、證件讓大家拍照。




蔡義猛長官接受假記者訪問。(攝影:苦勞網特約記者徐沛然)

「警政署已經收到了你們的問題,我們很重視這些問題,因為這些問題涉及到很多不同的處室,所以我們把這些處室的人都找了來,請你們到裡面, 讓我們跟大家簡報。」蔡義猛堆著一臉的「誠意」,靠,這篇「採訪大綱」只貼在苦勞網,可沒有寄給警政署,這就收到了,兩天就可以把各相關處室的人都找來回應問題,苦勞網面子不小咧,以後大家記得,新聞稿都要寄給苦勞網(coolloud[at]gmail.com),讓我貼在「社運公佈欄」,別的單位我不知道,但警政署就不能抵賴,說些什麼「還要再了解」之類的屁話囉。

既然人家那麼有誠意,就進去吧,進了鐵門,裡面是一個前庭,正面是警政署的大廳,門口還有「內政部警政署」的金字招牌,不過蔡義猛指著右手邊的一棟小房子說,請大家進去,那個小房間裡中間放著一張大大的桌子,兩側各一排椅子,一邊坐了一排自稱是各處室的代表,剩下的地方,十個人進去就擠不下了,更何況,一到了室內,聽你們排排坐說官話,我們還採訪什麼啊?當然不進去。

我們要警政署「各處室代表」到警政署大廳前,後面有金字招牌、光線又好,拍起來畫面多棒啊(我們不是記者,但是我們可專業著呢!)。可是這些誠懇的警察不答應,這就僵住了,於是,我們依照原定計劃,七嘴八舌地開始採訪,最倒楣的就是拿著攝影機的蒐證人員,大家看到「同業」,鏡頭紛紛圍上去,大大小小的DV、數位相機、手機、麥克風…全湊上去,「請問你是誰?」、「你穿這是制服嗎?」、「你的證件借看一下」、「怎麼你沒穿制服、卻戴著警察的帽子,是去偷來的嗎?」(跟著就有人轉過頭要「報案」,說有人偷警察的帽子,當然,你知道的,被吃案了)。


先生,你的帽子是偷來的嗎?(攝影:苦勞網特約記者徐沛然)

一片混亂之際,另一個穿著西裝,身材矮胖的男子走了出來,自稱「公關室副主任」,不過他對我們的問題一概不回應,只是要我們到小房間裡面去聽簡報,喬不攏,算了,大家出去。

回到鐵門外面,今天世界人權日,所以請台權會的伊翎說幾句話,讓大家有東西可以拍,以免做出來的新聞太乾,只有警方說法也不行,總要「平衡報導」一下,順便也等等警察是不是回心轉意,等了一回兒,想說算了,把大家召集起來,把問題喊大聲一點,讓他們聽到,我拿著麥克風喊「警察亂搞」大家接著問「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想說,該做個結束了,沒有想到,真正的男主角卻在這個時候挺身而出。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一分局忠孝東路派出所所長林崇志。

他拿起大聲公,後面的一毛三跟著從包包裡拿出折好的「警告」牌,「孫窮理先生、孫窮理先生,你的行為已經違反集會遊行法…」這聲音,啊,讓我想想,嗯,有7年多了,最後一次聽到,是在外交部前面吧,是反對英美入侵阿富汗的遊行…

還正回憶著呢,大家已經衝到林崇志的面前,如果就一個警察的標準來看,林崇志的身材算是蠻瘦小的、長相十分清秀,一下子十幾台攝影機對著他,讓他顯得有些不知所措,「請問為什麼這是集會遊行?」、「集會遊行你說了算嗎?」、「現在大家圍著你、我們在採訪,是你在說話耶,你應該叫自己的名字不是嗎?」,林崇志回應,「你們現在這樣,已經不是記者,是在陳情」,「請問,我們的訴求是什麼?」、「我們已經跟你說了,我們不是記者,但是我們要採訪,你現在才知道嗎?」


非法集會,我說你是,你就是。(攝影:苦勞網特約記者徐沛然)

我對他說,「我對你的處分有異議,我要訴願,而且我要你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製作紀錄給我」。我把法條端到他的面前。這個林崇志果然不是省油的燈,是塊讀書的料,指著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說到「二十九條第一項,說的是『依本法』,我現在依的是《集會遊行法》!」

此話一出,跟著當然是一片七嘴八舌的炮轟,「你的意思是說,你只要宣稱你是依《集會遊行法》執行勤務,就不用管《警察職權行使法》囉?」,「你哪裡畢業的啊?」、「你真的是警察嗎?」,法條背得清楚,但是不是這樣用,看起來林崇志有一些猶豫,慢慢地縮回警察的人牆後面,顯得若有所思…

也是「世界人權日」前後,2001年12月14日,大法官會議做出重要的釋字535號解釋,「柔性而間接」地宣告當時警察執行勤務所依據的《警察勤務條例》違憲;2003年6月25日,兼具「組織法」與「行為法」性質的《警察職權行使法》正式誕生,大法官說「執行各種臨檢應恪遵法治國家警察執勤之原則,實施臨檢之要件、程序及對違法臨檢行為之救濟,均應有法律之明確規範,方符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意旨」。

【以下請林崇志長官仔細閱讀】釋字535號解釋是針對「臨檢」的案件發生的的解釋,但是對應而生的《警察職權行使法》卻不只在規範警察臨檢的行為,《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警察職權,係指警察為達成其法定任務,於執行職務時,依法採取查證身分、鑑識身分…(叭啦叭啦)…或其他必 要之公權力之具體措施。」也就是說只要警察行使職權的時候,不管他所依據的是哪部法律,除非有例外的規定,否則都需要受到《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規範。

林崇志的解釋,突顯出員警一個重要的心態問題,好像一切看似賦與警察職權的法律,都在讓警察自由運用,對他來說,《警察職權行使法》只是臨檢的時候可以搬出來用的一部法律,他沒有想到,事實上,每一部規範人民行為的法律,也都是規範警察行為的法律,釋字535號解釋架構出的《警察職權行使法》,重點不在告訴警察「可以做什麼」,而在告訴他們「不可以做什麼」;同時,在林崇志的法學訓練裡,只有對單一條文字句的解釋能力,而缺乏對整部法律、乃至整個規範警察職權法治體系的認識,更不用說從憲法到行政法體系,對於「法治國家」要求的思考,這,就是「法治教育」的失敗。

好了,回到1210警政署的現場,既然所長有交待,裡面的長官又不出來,大家就聚到警政署大門旁邊,開始討論接下來要做什麼,拿著喇叭繼續講,看起來林崇志的苦思沒有結束,第二次的牌是拿不出來的了。

可是,接著,離奇的事情發生了,還記得蔡義猛長官嗎?有人一眼瞧到他就站在剛剛拒絕接受我們採訪的警政署大廳前的金字招牌下接受公視的採訪 (看吧,我就說我們很專業,堅持在「金字招牌」下採訪,不會輸給公視的啦!),哇靠,這是可忍熟不可忍啊,立報記者胡恰和Taipei Times記者賴昱伸見狀,拿出記者證,一溜煙就湊了進去(真是不講義氣啊);剩下一狗票「假記者」開始在警政署大門外對者裡面叫罵,「警政署大小眼啦!」,「公視了不起啊!立報了不起啊!Taipei Times了不起啊!」,「喂!苦勞網為什麼不能進去,哇『社會公器』咧!」,「我環資咧!」、「我大學報、小世界…」

這時,只見警政署外的警察們有的忍峻不住、有的強自陣定、有的面露冷笑…

林崇志在警政署前庭踱著方步,還兀自苦思著。

(攝影:苦勞網特約記者楊宗興)

PS.如果不是到了夠多的人,這一場採訪是不容易達到這個效果的,得感謝台權會、綠黨、九五、樂青、紀錄片工會,特別是環境資訊協會的朋友,他們整個辦公室都到了;不過網路上推文、喊燒的朋友,好像都沒有出現,有點小遺憾。

Taipei Times 賴昱伸的報導:Journalists demand interview with NPA head over incident

慕情的報導:知的權利應還歸於民

環資俊宏的報導:【人權日】公民記者問:為什麼不可以?
唉!(攝影:苦勞網特約記者徐沛然)

http://www.blackdog.idv.tw/wordpress/index.php/2008/12/12/1210-1/

2008年12月16日 星期二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後續報導by公民新聞平台



公民新聞平台

以下節錄該報導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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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一群在國家和主流媒體的定義下的「假記者」、「非記者」,但是今天來到警政署,我們要採訪警政署長王卓均,以下是我們的「採訪大綱」:

1.為什麼不能拍?哪一條法律規定,不是記者就不可以有了解、紀錄公共事務的權利?
2.在西華飯店外,驅離樂生陳情者、採訪者所依據的法條是什麼?
3.當天有未穿著制服、自稱「警察」、「分局長」的人員,執行驅離的動作,他們是誰?
4.站在西華飯店門外拿著攝影機拍攝,有什麼「危害」,必須遭到驅離?
5.警方對於「比例原則」的看法是什麼?
6.警方是否拒絕在行使公權力時,人民在旁紀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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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4日 星期日

[關於三鶯]公視--獨立特派員 天堂小孩追蹤報導



十二年前,[天堂小孩]記錄了三鶯部落的拆遷問題和孩童生活,十二年後,我們赫然發現 ,當年的問題不但沒有解決,還複製到下一代身上。

潘阿金當年剛生下最小的兒子,台北縣政府派出的怪手,就將家園給毀了。2008年,潘阿金的大女兒,還在做月子,怪手又來了,嬰兒、產婦,再次看著家園被毀。潘阿金說:[家裡被拆了這麼多次,我都沒哭 ,可是這次我哭了,因為我覺得,為甚麼我的女兒要跟我一樣?為甚麼長達十二年的時間,這個問題一直沒有解決?政府雖然蓋了原住民國宅,卻只是一個不完整的居住政策。

因為潘阿金一家人,沒有固定收入,第一個月就繳不出房租。然而這則故事,並不是單一個案,而是長期以來政府對於原住民政策的漠視所致。雖然有了號稱準憲法的[原住民族基本法],也有了原住民專屬的行政機關,但是,他們弱勢的處境,卻一直沒有改善。我們藉由潘阿金一家人的遭遇,來探討政府的原住民政策,到底問題何在?

2008年12月13日 星期六

請還我們正常的媒體環境

連署網址



以下引用公視的聲明: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聲明


公共電視之設立,乃依循公共電視法所追求之精神,「為健全台灣公共電視發展,建立公眾服務之大眾傳播制度,維護媒體獨立自主經營,並藉以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維護國民表達自由及知之權利為核心宗旨」。

如今,在公共電視創台十週年之際,九十七年度法定編列捐贈預算九億元,自去年十二月中遭立法院凍結四億五仟萬元,迄今已長達十二個月仍未撥付。期間公共電視透過正常程序不斷向立法院溝通、向新聞局求援,一切努力,從未間斷;同時更已盡最大努力,配合立法院之需求提供一切管理營運計畫與績效報告,以爭取年度法定預算之解凍,但至今不僅仍未獲得立法院正面之回應,立法院亦未明確告知不解凍之理由。對於主管機關新聞局,公共電視在十一月中亦去函要求協助對仍遭凍結的四億五仟萬元預算申請年度保留,但迄今,同樣未獲新聞局正式回覆。

值此年終歲末之際,公共電視依法應編列捐贈之預算仍有四億五仟萬元遭凍結,已嚴重影響公共電視日常營運週轉、節目製播,以及廠商往來付款之正常運作。昨(12/09)日更驚見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與內政委員會分別通過對公共電視台、原住民族電視台、客家電視台、宏觀電視台之九十八年度預算執行施以附加決議,要求各台於執行明年度預算時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更明文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僑務委員會等機關要對所主管之電視台執行節目製播、審核、監督之責。

對此立法院所作出之主決議事項,已嚴重破壞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社會共識,更已嚴重侵害媒體獨立自主之精神,違反公共電視之創立價值與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之立法目的,更是開台灣媒體自由與民主發展之倒車。

公共電視一切營運乃根據公視法所賦予的法定責任,從未逾越,並尊重立法院與全體公民對公共電視之批評與指教,但絕不接受任何可能破壞媒體獨立自主,損害公共媒體價值之不當干預。公共電視更將盡一切力量捍衛媒體自由與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價值,為全國人民保存一塊媒體淨土,並籲請所有珍惜民主價值的國人同胞共同支持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董事長  鄭同僚
總經理  馮賢賢
執行副總 鍾裕淵
副總經理 林惠英
副總經理 郭至楨
一級主管 徐秋華.丁曉菁.何國華.林樂群‧吳忠山
     張貞璞.楊家富.吳昌融.李桂芝.賴文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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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在商業媒體的環伺下
其實許多好的節目或製作都在惡劣的媒體環境下犧牲
電視台永遠必須以灑狗血方式爭取收視率
以換取廣告收入
甚至是對觀眾進行置入性行銷的操作
王建民當初初上大聯盟
在沒有知名度的狀況下
首先願意轉播球賽關心體育發展的僅僅只有公視
許多優良的電視劇更是由公視製作(孽子、人間四月天、我在墾丁天氣晴等等)
公視新聞中立而不偏頗的觀點
邀請公民對談的 針對特定議題的討論節目
以及記錄片製作(我們的島、記錄觀點)、與新銳導演合作的劇展(人生劇展)
是台灣媒體環境下僅剩的花朵
在下面苦勞網的報導中
提到日韓兩國的公共電視發展
我們國家投入的資金原本就遠不如日韓兩國
現在更遭到資金凍結的困難
這些一步一步侵蝕我們生活的事情
他其實真的一直一直在發生
請大家盡可能的將這件事告知你周遭所有的人
並跟他們解釋
公共媒體存在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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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導:
一人一信,抗議公視預算凍結不合理
熱門話題─公視資金凍結 前景悲哀
維護公共電視的自主性--是為了給孩子一片純淨的媒體空間
【社運聲明】譴責國民黨凍結預算、政府黑手進公視
關於公共電視:
媒體公共化答客問
大家的公共電視

2008年12月9日 星期二

公民採訪行動--請問署長:為什麼不可以? by 苦勞網

行動提要:
1. 這是一場「集體採訪行動」,我們不是記者,但是我們要知道、要提問、要紀錄。
2. 不是要爭取任何媒體或者記者的採訪權,而是要捍衛每一個人都應該有的權利,我不需要告訴你我是記者,我才可以拍攝。
3. 請參與的人帶著各種採訪設備,DV、照像機、MP3、webcam、筆記本…王卓鈞不出來,我們就「採訪」現場的警察。
4. 我們是去「採訪」的,所以不需要別人來「採訪」我們,所以不對主流媒體記者發採訪通知,如果有認識個別友善的記者可以請他們來、請他們一起採訪警察。
5. 有兩個後續的行動:第一、製作「公民採訪教戰手冊」,演練警察的行為模式及可以有的反應;第二、製作「警方行為影音紀錄資料庫」,收集各種警方在處理集會遊行不當的行為、做系統的整理。

集體採訪行動
■時間:12/10(三)下午2:00■地點:內政部警政署(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7號)

2008年12月8日 星期一

我們已有貓空纜車的前車之鑑 我們不要再犯一次錯

淡北道路不能蠻幹 環團呼籲北縣府應依法環評

「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一案,因途經紅樹林生態保護區,將影響淡水河沿岸美景與生態,引發興建與否的爭議。環保署長沈世宏早已數次在公開場合表示本案應做環評,也已於97年11月18日行文至台北縣政府,要求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辦理,但台北縣政府卻似乎一意孤行,不惜違法也要開發,公務部門竟然帶頭違法,此舉令環保界十分錯愕,認為此例一開,將造成環境惡果。

環境與保育團體日前收到台北縣政府的開會通知公文,才得知原來縣府不但不打算依法環評,甚至持續進行開發行為,台北縣政府水利局將於12/2下午召開「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生態調查工作計畫書)」(第一季工作報告)審查會及說明會,即因縣府自認本案屬縣鄉道,路線雖然靠近紅樹林保留區,但只需進行生態調查評估即可,已決定不辦理環評逕行施工。但據查依公路法第二條本案定位為連接準直轄市與直轄市間省道,公路總局亦同意未來接管本道路,淡北道路在公部門間確實定位為省道,絕非鄉道。

環保署為環評主管機關,應依其所認定為準,台北縣政府卻自行其是,逕行開發行為,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環團指出若是私人開發業者,早該依環評法開罰,台北縣政府身為公務機關,卻要違法硬幹,這豈非只凖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有公務員私底下表示實在太誇張了,環評法中有罰款與刑責,怎可如此蠻幹?環團更是不滿,此例一出,將引發未來其他開發單位效法,後患無窮,難道周錫瑋縣長已成為一方之霸,視法律於無物嗎?



為了表示對於縣府違法作為的抗議,環保團體決定集體缺席12/2的審查說明會,行公文給相關機關,並發表聯合聲明,重申要求縣府應依法辦理環評的立場,呼籲淡北道路應先依法進行環評程序,而非工程報告審查,本案已向監察院檢舉,若縣府仍持續進行開發行為,將有觸法之嫌,未來將提起法律訴訟與持續發動抗議。也請各位媒體朋友關切本案進度,發揮監督制衡力量,讓外界得知本案消息,勿讓縣府偷跑,造成違法發包的事實,用政治協商來就地合法,造成政府的最壞示範。



環保團體聯合呼籲:

一、「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開發案,請台北縣政府依行政院環保署函及法

令規定辦理環境影響評估。



二、本案應先依法進行環評程序,而非工程報告審查,因此將拒絕出席12月2

日北縣府召開之「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生態調查工作計畫書)」

(第一季工作報告)審查會及說明會。



三、本案已向監察院檢舉中,請台北縣政府勿持續進行開發行為,以免有觸法之

嫌。





新聞聯絡人: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 崔愫欣 (M):0939121981

Email:gcaa@seed.net.tw




新聞稿聯合聲明單位: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財團法人淡水文化基金會 、荒野保護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綠黨、自然步道協會、台灣蝴蝶保育學會、中華民國野鳥學會、台北市野鳥學會、中華大自然教育推廣協會

2008年12月5日 星期五

one



Is it getting better
Or do you feel the same
Will it make it easier on you
Now you got someone to blame

You say
One love
One life
When it's one need
In the night
It's one love
We get to share it
It leaves you baby
If you don't care for it

Did I disappoint you?
Or leave a bad taste in your mouth?
You act like you never had love
And you want me to go without

Well it's too late
Tonight
To drag the past out
Into the light
We're one
But we're not the same
We get to carry each other
Carry each other
One

Have you come here for forgiveness?
Have you come to raise the dead?
Have you come here to play Jesus
To the lepers in your head?
Did I ask too much?
More than a lot?
You gave me nothing
Now it's all I got
We're one
But we're not the same
We hurt each other
Then we do it again

You say
Love is a temple
Love a higher law
Love is a temple
Love the higher law
You ask me to enter
But then you make me crawl
And I can't be holding on
To what you got
When all you got is hurt

One love
One blood
One life
You got to do what you should

One life
With each other
Sisters
Brothers
One life
But we're not the same
We get to carry each other
Carry each other

One--

關於樂生新消息:123後續:繼續爭取方向

樂生並非被拆而是被圍籬封鎖,院民被迫搬到其他舊院舍。所有行動正持續進行,亟待大家繼續支持和參與!

文章連結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9629564

關於青年熱感貼布


這個團體,是我們對於原本所自恃的,
不只是做為一個創作者身分,
而更擴大層面的,身為知識分子的判斷力,
一個徹底全面的反省與重新實踐的動作。
我認為在我們身上,
也許判斷能力是重要的,而且他的確是理性的判準
但最大的問題是,
當碰觸到政治問題時,無論是狹義的或者是廣義的,
我們過度依賴於使用媒體去做間接的面對,
這個問題當放到創作上,很可能也是一致的。
當我們面對一個對象及事件,無論是站在附議或反對立場,
仍然在我們表達意見的同時,顯現出該對象物的存在,
而今天必須被質疑的是,究竟這個對象物是否仍具一定的真實性?
此時,我們自身的位置僅僅是該對象的相對點,
當你身處一個消費社會當中,
你以為你是握有選擇權的消費者,擴張著你的無限慾望
其實我們只是強化這整個共犯結構當中的一員(無論你同意或不同意)。
特別是在台灣這個位置,
我們在學院中辯論著我們是否需要"政治"的藝術時,
我們在乎的,仍然是"藝術",
而非更重要的,做為一個創作者,甚至是人。

"希望的空間"當中,David Harvey在自序中引用的一段話:

除了其他所有已經被動搖了的所指,仍然存在著一個所指,
他的在場不能被否認,那就是身體的所指,
即我們每個人活生生的肉體。
實際上,這個身體的所指是其他所有所指的所指,
因為,最終所有的所指、價值和意義都與描述和滿足身體的需要相關。
正是因為現在所有其他的所指都變得不穩定,
身體的所指,也就是我們自己的肉體,
才做為一個問題顯現出來。 -----Lowe,1995
我們仍衷心希望藝術仍是一個有效的所指,
在此同時,亦積極將自己投入各種場景之中,
試著藉由身體的投入,讓問題和答辯,在這些過程當中累積並浮現。

2008年12月2日 星期二

2008樂生院最後關頭直播網址

December 2, 2008

2008樂生院最後關頭直播網址
http://zh-tw.justin.tv/bebopthemultitude

2008樂生院最後關頭直播網址,
六時三十分起現場直播樂生院區畫面,
無法來到現場的朋友,
也請協助我們把訊息及現場狀況傳遞出去,
讓更多人能夠加入。

p.s. 歡迎各位朋友提供/出借樂生3.5G網卡 支持獨立媒體突破重圍。
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962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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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無論如何
有空或沒空,對這件事情了解或不了解都好
12月3日,恰好是國際殘疾人權日
而我們的政府
正在揮動怪手拆毀漢生病友們的家
這是何等的無奈與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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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不是家 為樂生而作 ◎鴻鴻

山不是山
只是一堆可供買賣的土方
像是把活生生的羔羊
當成肉塊稱斤論兩
餵養那些圍成一圈的豺狼

山不是遮陽的樹蔭,不是迎風的草坡,不是
野狗自由浪蕩的樂土
只該是一條光潔的公路,壓過
行動遲緩的蝸牛、知了、和松鼠

山不是家
家應該是一棟密閉的高樓
有警衛、走廊、病房
所有讓我們感到安全而樂於生活的藥方

在你們眼裡
「樂」不是形容詞
「生」也不是動詞
只是一些名詞,並且過了時
而我們,則是一些多餘的標點符號
經過修改、刪除
可以寫成更優雅通順的歷史


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5684250

2008年12月1日 星期一

樂生院週三就要動工,懇請大家明天12/2上午八點來衛生署,必須爭取停止迫遷、提報古蹟


12/2上午八點衛生署 (愛國東路100號 近中正紀念堂)



根據工地工人與新莊分局長的說法表示,本週三(12/3)警察與院方就要動手搬遷樂生院民,並架設圍籬。因為大家多年來的努力,樂生院雖然告急了許多次,卻都能夠安然度過危機。然而這一次,真的是樂生院保留運動的最後一次機會了。


阿公阿嬤堅守崗位,我們也要相挺到底!

阿公阿嬤每一天早上起來,就必須面對樂生院方與警察連續不斷的疲勞轟炸,追問他們什麼時候要搬家,並不斷給那些站出來爭取自己權益的院民壓力。例如貞德舍的藍阿姨,即使面對政府承諾跳票,貞德舍要被拆遷,她依然堅守在自己的崗位上,守護著90高齡的林卻阿嬤與其它院民,阿公阿嬤如此努力,我們不能放棄,一定要逼到政府在開工之前指定樂生院為古蹟。政府承諾永遠跳票,政客說話總是信口開河,唯有給予樂生院法律地位保障,才能稍稍緩解阿公阿嬤的憂慮與驚懼。


請把擋怪手的力氣,用來逼迫政策轉彎!


我們知道,許多人曾經對樂生院作過承諾,要在最後關頭進來以肉身替阿公阿嬤抵擋怪手。然而只要有警察或怪手進來院區,對院民都是極大的心理壓力與傷害,我們必須把抵擋怪手的意志和力氣,用在改變政府當局的政策上,而非到最後一日才擋在怪手前面,讓如此殘酷的畫面在院民面前發生。
在此邀請大家:明日早上八點來到衛生署,向署長葉金川喊出我們的訴求!

一、反對強制搬遷任何一位院民
二、不得架設院區圍籬
三、葉金川署長來院區與樂生保留自救會協商
四、提報樂生院為古蹟

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

紀錄學運可能與侷限 2008/11/30 苦勞報導


紀錄學運可能與侷限 「佔領」導演來台與談
李育真
苦勞網特約記者


主題: 勞工其它
張貼者: blackdog

由台權會所舉辦的國際人權影展於29日開跑,陸續在誠品敦南店、國家電影資料館與高雄市電影圖書館播映影片。影片內容包括白色恐怖、學生運動、生命權與司法正義等主題。29日在誠品敦南店播放的紀錄片「佔領(Occupation)」,敘述2001年哈佛大學學生為校內外包員工爭取維生薪資(living wage),佔領行政大樓三星期的記實。

台權會於29日播放「佔領 Occupation」紀錄片,並邀請當時參與的哈佛學生、同時也是紀錄片導演之一的Maple Razsa來到現場,與青年九五聯盟執行委員林柏儀對談。
Maple首先介紹這場運動的起源與脈絡。美國大學生這幾年積極發起「反血汗工廠」運動,以拒絕購買的方式施壓,確保印上他們大學標誌的衣服,製造過程沒有剝削亞洲、中南美洲工人的權益。

然而,哈佛大學學生突然發現,其實工人就在身旁。透過訪調發現,以往被視為「家具」般視而不見的校內清潔工、保全,雖然在世界上最富有的大學裡工作,但校方透過工作外包、刪減薪資,使工人們的時薪低於維持生計的水準,「我每週工作80個小時,每天只有4小時的睡眠時間」一名黑人保全表示。

Maple說,在道德使命的驅使下,哈佛學生展開投書、協商等和平倡議方式,但三年下來始終無法獲得校方的回應。2001年,學生決定發起「佔領校長室」行動。Maple表示,受到1999年西雅圖反WTO運動的影響,掀起了社會運動風潮,有利於哈佛學生展開群眾運動。
47名哈佛學生攻佔了行政大樓。外頭的學生則持續組織群眾,與工會、社區的進步人士結合,加上媒體的輿論效應,工人們也放下工作,參與行動,向社會大眾說出自身的處境。最後在社會的壓力下,哈佛大學讓步,同意停止外包工作,並承諾加薪。

Maple回憶,當時攻佔的學生們自己也不知道可以撐多久。大家在裡面不斷地進行民主討論與開會,以「共識決」決定下一步的運動策略,現場每個人一起承擔運動責任與風險。Maple表示,這個運動經驗很寶貴,大家有強烈的認同感,關係更加緊密。行動結束後,部分工人與學生繼續投入運動,擔任組織者。

為什麼是學生代替工人出來抗爭?校園受雇者工會表示:「如果由工人出面抗爭,直接就面臨校方的打壓與解雇威脅。若是學生出面,學校會謹慎以待」。Maple毫不諱言表示學生在校園是「特權份子」,身為當時參與學生與紀錄片導演的Maple在這個「特權」光環下,將這部影片散佈到各地。
如同所有學生運動的限制與宿命,雖然這部紀錄片與行動經驗陸續在美國各大學傳播,但是當這批學生紛紛畢業,後進的學生幾乎不知道這場運動。而由於沒有建立確保機制,原本哈佛大學承諾外包、派遣工比照正式工權益以及加薪承諾最後並未落實。

對於這群哈佛學生來說,人權議題不是抽象的普世價值,也不是法條上的文字,這個問題正在生活周遭上演著。這對剛好在台灣發生的「野草莓」學生運動也許是個啟發,12月即將面臨拆除的樂生療養院、三鶯部落,甚至是校園裡的清潔工,從抽象地對人權的認識,到走入具體人權實現路程,是不是被看見,標示了學生運動與社會發生關係的重要起點。


佔領 Occupation (摘錄自世界人權日活動網頁)

2008年11月27日 星期四

[公投相關] 脫離丹麥進一步 格陵蘭公投 獨立大勝

脫離丹麥進一步》格陵蘭公投 獨立大勝
【聯合晚報╱編譯彭淮棟/綜合報導】
2008.11.26 03:05 pm

世界最大島嶼格陵蘭25日舉行自治公投,結果超過75%選民支持自治,成為格陵蘭脫離丹麥三百年統治而獨立的前奏。
丹麥有5萬7000多人口,合格選民3萬9000人,公投在全島80 個市鎮和村落舉行,當地午夜左右 (台北26日上午11時)公布開票結果,投票率71.96%,75.54%贊成自治,23.57反對。公投通過後,格陵蘭自治地位從2009年6月21日起生效。
由於選前民調顯示公投將會多數通過,25日尚未完成計票,全島最大城市兼首都努克的歡慶煙火已照亮夜空。
格陵蘭1949年從丹麥爭取到半自治地位,1982年退出歐洲聯盟,之後積極向自治之路邁進。
自治的好處包括享用北極圈潛力雄厚的石油和天然氣資源,以及司法和警察事務自理。近年極區冰原融化,環北冰洋國家如加拿大、丹麥、挪威、俄羅斯、美國都摩拳擦掌,準備進取土地和資源,格陵蘭興趣不下於他們。
格陵蘭自治後,有些政策總部將從丹麥遷到這裡,方案則包括,自然資源所得營收將分配給格陵蘭,以便減少丹麥對格陵蘭的年度補助。
自治後,格陵蘭原住民將獲得國際法承認為一個民族,其語言將成為官方語言。
外交和國防的自主也將增加
,但後兩者的終定權在可預見的將來仍會握在丹麥手裡。
反對自治者的主要理由是,格陵蘭人口太少,不足以成為一個現代、獨立的國家。2007年,格陵蘭還需要丹麥補助4億3200萬歐元(台幣186億元),占格陵蘭GDP約30%。
格陵蘭面積210萬平方公里,80%表面是冰地,擁有全球10%的淡水蘊藏量。
http://udn.com/NEWS/WORLD/WOR3/46179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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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向獨立 格陵蘭公投
擴大自治公投案 格陵蘭通過
公投要求自治 格陵蘭人以選票明志

2008年11月26日 星期三

2008年11月24日 星期一

格陵蘭 25日將舉辦擴大自治公投






中央社新聞小百科:格陵蘭
法新社╱F29陳蓉 2008-11-24 01:05

(法新社哥本哈根23日電)格陵蘭將於25日擴大自治公投,可能為獨立鋪路。以下是有關格陵蘭的簡介:
地理:格陵蘭是丹麥屬地,位於北大西洋,世界最大島。格陵蘭在冰島西方300公里(190英里)處,面積217萬平方公里(84萬平方英里),八成都被冰雪覆蓋,只有34萬多平方公里的範圍有人居住。
人口:格陵蘭居民約有5萬7千人,包括5萬印紐特人、約7千名丹麥人和其他從大陸來的居民。總人口四分之一以上都住在格陵蘭島西方的首府努克(Nuuk)。
語言:格陵蘭語和丹麥語。
歷史:島上最早居民可回溯到4500年前,有些人從亞洲經白令海峽抵達格陵蘭。982年,冰島海盜埃克里(Erik the Red)首度踏上格陵蘭;1721年宣教士艾格德(Han Egede)也來到格陵蘭,象徵丹麥殖民時代的開始。1953年,格陵蘭成為丹麥屬地,並於1979年成為半自治區。
政治組織:國家元首是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格陵蘭有自己的政府,並擁有31席的國會組織,每四年改選一次。但丹麥仍控制格陵蘭司法、警察、國防和外交等事務。
經濟:格陵蘭以漁業為主,87%漁穫都外銷,丹麥也會給予補助。目前丹麥補助約4億2千9百萬歐元,相當於格陵蘭預算的45%。
國防:格陵蘭國防由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成員丹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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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陵蘭25日公投 為獨立鋪路

民調︰七成五支持擴大自治

〔編譯鄭寺音/法新社格陵蘭努克二十三日電〕丹麥屬地格陵蘭預定二十五日進行公投,決定是否擴大其自治政府權限。若公投過關,一九七九年取得半自治地位的格陵蘭地方政府,將有機會首度掌控天然資源管理、司法與警察事務權力,外交事務權限也將有某種程度的擴大,可能為格陵蘭脫離丹麥近三世紀的統治邁出第一步。
此外,由於格陵蘭海床可能蘊藏大量石油,公投將決定如何分配開採收益,格陵蘭語亦將獲認可為官方語言。
格陵蘭居民約五萬七千人,其中五萬為伊努特原住民。努克大學民調顯示,七成五支持擴大自治,僅兩成五反對;約三萬九千人有投票資格。
格陵蘭地方政府首長、「前進黨」(Siumut)籍總理艾諾克森接受電台訪問時強調,這項公投「非關獨立」,但他希望「格陵蘭十二年內獨立…慶祝我的六十五歲生日」。艾諾克森表示:「同意自治是向前邁進的唯一道路,格陵蘭人多年來一直希望能更加獨立自主。」
格陵蘭議會大部分政黨、格陵蘭媒體,也都呼籲選民「把握此次機會」投下贊成票。丹麥國會議員、國會唯二格陵蘭成員之一約翰森表示,他希望獨立的一天能在二○二一年、丹麥殖民格陵蘭三百週年之前來到。
龐大石油利益驚人
不過並非所有格陵蘭人都夢想著脫離丹麥,民主黨支持的偏激運動團體,已公開批評自治提案。
執政聯盟成員「前進黨」黨員林吉,最近對黨內支持公投表示無奈,他說,「格陵蘭永遠不會成為獨立國家,我們只有五到六萬人住在這個地理與氣候極端的環境中,這麼少的人口,不可能提供貢獻,將格陵蘭轉變為現代與獨立國家」。格陵蘭最大報「Sermitsiaq」雖然呼籲選民支持自治提案,但該報強調,「現在討論獨立是錯誤之舉」,因為「獨立與可以支撐獨立的經濟有牢不可分的關係」。

2008年11月23日 星期日

謝謝亨利漢堡店的熱感回應

謝謝亨利漢堡店的熱感回應。

這次的「肥皂箱講台燭光晚會」是青年熱感貼布的初試聲啼。
如同我們在會場上提到的,因為時間點的考量,一切籌備的過程都相當地短暫匆促。而當日前來支援工作的青年學生出乎意料地多,讓我們十分欣慰;儘管實際參與策劃執行的成員為數甚少,也就是一個人當數個人用了。

沒錯,比起執行籌備的時間,我們花了相當長的時間思考、醞釀﹒﹒﹒該或不該做些甚麼。是否真的有一個直接、有效的方式,喚起青年人們關心台灣民主當前的困境?當確定必須接下承辦這個活動的重擔時,我們沒有給自己一點猶豫的機會,就這樣,我們一頭栽進整個組織、活動的策畫執行工作中,不分晝夜。在活動開始的前兩天,一個清晨的五點,天色微亮(微暗?),剛開完統籌溝通會議,拖著疲憊的步伐,走在濟南路的行人道上,我不知道,那時是晝亦或是夜,腦子裡充滿各種思緒,是樂觀積極的,也是躊躇困惑的。

透過這個組織與活動的策畫,我們更認識了自己與台灣民主運動、與組織系統(在此概括地指各社團組織)、與個人、與社會、與當前主流社會、與反主流體制運動等等面相間的關係。我們看到了自己、他人能量的極限與無極限、可能性與不可能性。

與青年個體、台灣民主運動間相關的許多問題,仍然在思考與沉澱中,或者更精確地說,無法用簡單的方式給予回應。總的來說,我們對這次活動的效應有相當程度的滿意,它給了我們為台灣民主制度做進一步的研究與貢獻的良好起點。

亨利漢堡店提出的問題,他提供了我們更多思考的方向。暫時之間,沒有令人滿意的答覆,不過為了表示誠意,我就此先簡單地回應一下:
*你們這場活動的目的有達到了嗎?我們這次活動的目的是希望青年學生們能走出私領域,在公領域表達自己對台灣民主機制問題的關心,並表達自己的看法。就這個角度而言,那天的晚會有很好的回應。

關於公投的訴求,整個活動的規劃,一開始就是希望由蔡教授來向大家說明整個議題的訴求與目前此活動的最新發展狀況。但是不巧的是蔡教授因為一個重要會議的耽擱,直到晚會即將結束時才回到現場,使得整個晚會的流程有些不如預期。
公投法與立委選制的嚴重缺陷,最主要在於[公投法]的提案與審議門檻過高,而[立委單一選區兩票制],使得大黨獨攬國會席次,而小黨毫無生存空間,民意更無法直接展現在立法院的每一個決議案裡。
*我們不應該只是看到媒體報導的部份沒有公理正義的媒體,報導的內容多是嗜血媚俗的政客嘴臉、偏激群眾的意見,他們無關民主。台灣社會大眾因為懶惰而習慣性地透過媒體認識事實,這就像是帶著有色鏡片看世界一樣,如果我們看到的永遠是鋪蓋著藍色或綠色色調的世界,你必定可以想像不能看到這繽紛彩色世界的各種美麗原貌的遺憾,不是嗎?這是為何我們希望大家走出來表達個人屬於公民的一份子的責任感,對國家決策進行監督。*應該把訴求及原因明確地說出來否則不論在電視機上或現場看起來就真的只是所謂暴民而已。
其實,我們的訴求非常完整清楚,在現場也有幾個版本的說明傳單向大家解釋訴求的內容原委,或許大家是第一次到現場,還沒時間靜靜地讀一下。另外,在我們的網頁上也可以找到許多資料。
*我認為民主應該是要互相尊重,就算對方不尊重你,你也不需要和對方發生衝突
我們非常站同這種說法,但真實的狀況,仍然得看各個案例的上下文吧。[1107中山橋流血事件]就是一個很好的案例。當武裝警察開始激烈地連續毆打言詞激動但卻手無寸鐵的民眾時,這個國家的民主體制到哪裡去了?曾幾何時,台灣的警察由「人民的保母」變成劊子手了?!當天的狀況,如果你到了現場親眼目睹,你會很難想像那是一個我們所認識的台灣。
*我的重點是:1. 請把訴求及原因說清楚2. 請理性傳達自己的訴求3. 請自我要求與自我教育4. 請尊重別人也尊重自己
非常同意,我們共勉之。


郭秀鈴

2008年11月16日 星期日

[公投相關新聞]高市小班制地方公投投票率不到一成 未過關

高市小班制地方公投投票率不到一成 未過關 【11/15 20:45】
〔中央社〕高雄市教師會提出的高雄市小班制地方性公民投票案,投票率不到一成未過關。教師會說,不放棄推行小班制。教育局肯定這項公投為市民上一了堂公民教育課。高雄市選委會統計,全市投開票所共開出六萬二千零六十八票,其中,贊成五萬六千三百七十五票,反對五千四百三十二票,廢票二百六十一票,有效投票率百分之五點三三;有效投票中,同意票比例達百分之九十一點二一。

教師會兩年前發起小班制公投,希望降低國中小學班級學生數至二十五人,以維護教學品質。依據公民投票法,這項公投案如要過關,須有全市公民數一半約五十七萬多人投票,且須獲投票數的一半同意。高雄市選委會將於投票完畢七天內,公告投票結果。

面對公投結果,教師會政策中心主任任懷鳴說,教師會沒有怨言,也不會因此氣餒,將針對小班制訴求再接再厲推動,日後將加強遊說議員,爭取議會支持。他認為,這場公投不論在制度的設計、政府的行政作為、推動技術、甚至市民的投票心態,都有改進空間;投票率偏低並不代市民反對小班制,因為教師會推動小班制公投過程,獲得師生及家長熱烈迴響程度,超過原先預期。教育局發布新聞稿表示,二十五人小班制公投案啟動人民審慎思辨及重新思考教育資源分配與運用的議題,讓市民對公民教育的實質內涵,得到成長及體認。教育局強調,未來將持續努力,積極爭取更充沛的教育資源並合理分配使用,全面提升教育品質,營造親師生三贏,以符合民眾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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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115高雄市教師會新聞稿】
公投落幕,高雄市民寫下民主新頁
據本會計票中心今天(15日)5點40分得到高雄市選委會的統計,本次「小班公投」所設300個投開票所,共開出62068票;其中,贊成56375票,反對5432票,廢票261票,有效投票率5.33%;有效投票中,同意票的比例91.21%(正確數字仍以選委會公告為主)。依據《公民投票法》,本案不通過。


「小班公投」是台灣第一個依法成案的地方性公投,是台灣民主發展史的里程碑,而這個里程碑是由全體高雄市民發揮熱情、一步一腳印創造出來的。作為發起並推動這場公投的單位,我們感到無上的光榮;因為,高雄市的民主進步,因這場公投而獨步全國。對於投票的結果,我們沒有怨言,也不會因此而氣餒。畢竟,民主需要學習;而透過這場公投,不論在制度的設計、政府的行政作為、推動者的推動技術、甚至人民行使直接民權的心態上,都呈現出改進的空間。我們認為,這或許是本次公投最大的收獲!


首先在「制度的設計」上,我們發現二個比較重要的問題:

第一,提案及連署的門檻過高。以本次「小班公投」而言,千分之五的提案門檻是5464人,百分之五的連署門檻是54643人;對於擁9千會員的高雄市教師會,這已是艱難的任務,更遑論一般小型社團或個人。

第二,無法與選舉合併辦理,影響投票率。「小班公投」雖然在95年6月19日完成提案,但由於行政機關審查作業的延誤,以致錯過95年底的直轄市長選舉,也錯過今年初的立法委員選舉和正副總統選舉。雖然,本案終於在97年5月23日公告成案,但《公民投票法》卻規定「必須在公告成案後6個月內辦理投票」,而這期間卻無任何選舉,必須單獨辦理。「單獨辦理」造成編列預算的困難,以致本次投票所減少近3分之2,也造成市政府未能充分宣導;凡此,皆影響市民的投票意願。此外,制度上未能提供其他更便利的投票方式(如通信投票、網路投票),亦是投票率無法提高的原因。
其次關於「政府的行政作為」,我們發現諸多違失和行政不公之處。包括提案及連署階段的審查作業拖延,包括成案之後高雄市政府及高雄市選委會的消極宣導(連僅有一次的電視說明會、公聽會重播都不能履行承諾),包括公投公報及投票通知單發放不確實,甚至在公報和文宣上,都有「誤導民眾」、「指導投票意向」等行政不中立的行為。這些,都應該是未來必須改善之處。
至於「推動技術」,涉及推動單位的資源。在民間社團資源薄弱的情況下,推動效果本來就有先天的限制;即使募款,也涉及人民信任的問題;因此,或許應考慮增加政府宣導的義務。當然,作為發動者,如何吸引人民對公投議題的重視、如何增進人民對公投議題的理解,仍應負起一定責任。以此次「小班公投」而言,本會承認在「以淺白的方式,闡述小班制的重要性與急迫性」上,還有改進的空間。


最後在「人民的心態」上,我們認為:或許人民對「直接民主的權利」還感受不強。其原因之一,應是過去的幾次公投給人民「選舉操作」和「政黨之爭」的負面印象;以致一個真正民間推動的民生議題公投,人民仍多所疑慮。原因之二,應是人民對政府仍缺乏信任,在推動過程中,仍有許多民眾懷疑「公投通過,政府會落實的誠意」,因此,對投票興趣缺缺。原因之三,恐怕是更根本的問題–公民意識,也就是許多人仍不能建立「參與公共事務」的習慣,對於「關心公共事務」仍不願付出積極行動。對此,政府及民間社團都應再接再勵、謀求對策,設法扭轉人民的消極和悲觀。


最後,我們要向所有出來投票的市民表示感謝和敬意,你們替全國人民樹立了良好的典範。對於過去積極推動本案的伙伴們,我們也要表示感謝和勉勵,大家已打了一場美好的戰役,未來,我們仍需要各位並肩作戰。對於所有關心本案的朋友們,我們也要在此宣示,本會並沒有灰心;過去兩年的推動過程,我們得到非常多來自社會各界的支持和鼓勵,也得到許多寶貴的經驗;最重要的是本會會員因本案而凝聚更大的向心力。未來,本會將懷著感激的心情,更積極的推動教育改革,為台灣的進步繼續努力。

相關新聞連結:

公投落幕,高雄市民寫下民主新頁

高市小班制地方公投投票率不到一成 未過關

25人小班制 高市公投…冷

「社論日日談」小班制公投 有歷史意義

首宗地方公投 投票率僅5%
小班制否決 民眾路過還問「裡面在做什麼」

2008年11月15日 星期六

給我一張安全回家的票 在迎著日出的那一岸

自97年11月起至97年12月底,花蓮團體蘇花糕餅舖Do for Hualien!將在每周末,於花蓮火車站以及遊客服務中心,進行"我要車票"連署活動。熱感的朋友們也請幫助串連這個活動!也謝謝蘇花糕餅舖對公投法修正及立委選制改革的支持串連。
各個地方的聲音
都需要有人聽見!
活動聯絡人:林劭璚 iam9mlin@gmail.com 0920 271 735

路燈下晚會心得by亨利漢堡店

本文引用自亨利漢堡店
謝謝你對於我們活動的參與和批判
我們都收到了
希望能藉此引發更多的討論
以下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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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熱感貼布

抱歉!我實在無法在現場講話
只好用打的!
首先我想問主辦單位
你們這場活動的目的有達到了嗎?
坦白說,我對你們的訴求是直到蔡教授出來說話之後
才真正有比較了解了
我有一些建議:
活動開始時就應該把你們的訴求
以及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訴求講明白
中間的討論會有三個題目
應該想辦法讓大家一直看到題目
而且也要引導大家往這三個題目上來討論

我知道靜坐的訴求是修改公投及立委選舉不完整的部份
但我不知道公投和立委選舉是怎樣的不完整
如果有人先解說一下
我就會知道我會不會支持這項訴求
而那三項討論
卻一直頻頻失了焦
雖然是希望大家有話就提出來沒關係
但是失了焦的討論也無法激出任何的結果來
訴求的效果也就大打折扣了

我不敢上台講,但我想說的是:
基本上我也是對政治冷感的人
冷感的原因不外乎政客的嘴臉、偏激的選民
但最重要、其實也不應該的是"無知"
這晚有一些人有提到
我們不應該只是看到媒體報導的部份
畢竟有些媒體是偏頗的
它不一定偏那種顏色
但它一定偏收視率、偏營利目的
我們應該親臨現場
親自去獲取第一手消息
去聽聽現場的訴求是什麼
再來自己做下判斷是否支持他們的訴求
我認為這就是"熱感"!

就三個討論題目來說
我只記得一個:青年該如何關心政治之類的
我覺得就是教育好自己
然後參與選舉
把那些你認為不夠資格的人擠下來
讓自己成為政治清流
但問題是:你擠得下來嗎?!

現在好多人在喊:捍衛民主、還我民權
對我們這些不聞不問的人也加以撻伐
說我們開民主倒車
說我們等著看好戲
事實上我是在等著看好戲!!!
當初民進黨執政,國民黨作亂
我就大膽預言
之後換國民黨執政,民進黨一定跑出來作亂
後來預言成真了
不是好戲是什麼?!
我想請大家想想
以前不管是孫中山還是民進黨
他們為了爭取民主
是採取了一些激烈手段沒錯
但現在已經有了民主
只是還不夠完備
有必要再採取激烈的方式嗎?
有許多方式:靜坐、辦園遊會、辦演唱會...
一大堆方式可以表達、傳達我們的訴求
而且重點我第一段說過
"應該把訴求及原因明確地說出來"
否則不論在電視機上或現場看起來就真的只是所謂暴民而已
我認為民主應該是要"互相尊重"
就算對方不尊重你
你也不需要和對方發生衝突
只要衝突發生了
就不要再跟我說什麼要民主!!!

再說一點
我在現場看到一張立牌
第一點是抗議馬英九執法過當
第二點是抗議陳雲林造成恐慌
請大家想想
真的是陳雲林來台就造成台灣社會動盪不安嗎?
怎麼我看到的是有心人士的炒作!
沒有張銘清來台發生的事
我想不會有如此大陣仗的警察來維安
張銘清走後陳雲林來前
看到新聞有政客已經想好動亂的招式
他在說話的嘴臉就是一副這社會不亂我決不罷休的樣子
這件事的確也引起喧然大波
就是"國旗事件"
再請大家想想
我們當然有拿國旗的權利
但是你有必要在警察工作的時候硬是要把國旗塞在他手裡嗎?!
第一,你違反了民主自由
第二,這種刻意的行為就能證明你愛台灣,警察不愛嗎?
還有,如果大家把陳雲林當成是隨便一個國家的外賓來到台灣
難道馬英九(我不知道是不是他下的決定啦)做這樣的維安措施不行嗎?
還是大家認為不同國家就要有不同禮遇,這麼勢利眼?!
也許這之間有許許多多的細節是我沒在現場所不能看到的
但我很認同這晚一位長輩說的:
我們要以"柔性"來勸說!

話又說回來,如果沒有那個政客,甚至是那個政黨提出這樣的做法
試問,民眾會有如此脫序的行為嗎?
再者,為什麼有人會照做,有人不會呢?
是因為不做的人沒有國家意識,不愛國?!
我想,一切都是"教育"的問題!
我指的不是學校的教育
而是公民教育、社會教育!
回到"你擠得下來嗎"這個問題
如果我們只教育年輕人
只呼籲年輕人要站出來發聲
而不對全民做好公民教育、社會教育
我想年輕人的機會還是很渺茫的
舉一個和政治無關的例子:
我搭公車要回家
一個媽媽帶著孩子要下站下車
但剛好停了個紅燈,下站要轉彎才會到
於是媽媽就要求司機開門下車
當時公車是在馬路中間停紅燈。
說完了,不知道大家有什麼感覺
我的感覺是:台灣還會再繼續爛個幾十年!!!

洋洋灑灑打了一堆字
我的重點是:
1. 請把訴求及原因說清楚
2. 請理性傳達自己的訴求
3. 請自我要求與自我教育
4. 請尊重別人也尊重自己

最後,再說一個故事
也是要請大家想想:
上禮拜五(11/7)我正在帶五股國中國三學生畢業旅行
對外界發生的事情說實在有點脫節
我不知道群眾包圍圓山的事
也不知道有衝突的事
但當我當天一大早拿到要給老師的蘋果日報時
我看到的頭版是"警察和民眾頭破血流的眾生相"
一格一格的大頭照非常震撼!!!
我替那三天去畢業旅行的孩子們感到開心
因為他們的心靈可以避過一次醜陋的衝擊
可是,他們能避過幾次呢?!
請大家揣摩一下我當下的心情
這也是為什麼我希望要有理性和尊重的原因

2008年11月14日 星期五

2008年11月13日 星期四

Revolution



Revolution - The Beatles

You say you want a revolution
Well you knowwe all want to change the world
You tell me that it's evolution
Well you knowWe all want to change the world
But when you talk about destruction
Don't you know you can count me out
Don't you know it's gonna be alright
Alright-- Alright--

You say you got a real solution
Well you knowwe'd all love to see the plan
You ask me for a contribution
Well you know
We're doing what we can
But when you want money for people with minds that hate
All I can tell you is brother you have to wait
Don't you know it's gonna be alright
Alright-- Alright--

You say you'll change the constitution
Well you knowwe all want to change your head
You tell me it's the institution
Well you know
You better free your mind instead
But if you go carrying pictures of Chairman Mao
You ain't going to make it with anyone anyhow
Don't you know know it's gonna be alright
Alright-- Alright--

我們也反對興建淡水河北側快速道路


謝謝反淡北聯盟也支持串連我們的活動
我們也希望不久的將來
將可以讓這些聲音被更多人聽到!

2008年11月12日 星期三

謝謝來自媒抗網的支持


謝謝媒抗網為我們的活動做串連宣傳

青年熱感貼布-肥皂箱講台燭光晚會 新聞稿(歡迎引用轉載)

青年熱感貼布-肥皂箱講台燭光晚會


活動名稱:青年熱感貼布-肥皂箱講台燭光晚會
活動發起社團:青年熱感貼布、公投護台灣聯盟
活動聯絡人:張銘祐
連絡電話:0928957602
活動時間:2008/11/14(星期五)晚上7:00-10:00
活動地點:濟南路群賢樓前
Email: hotyourheart@gmail.com
http://hotyourheart.blogspot.com



國立台灣大學教授蔡丁貴先生於1025凱道遊行活動即將結束前,決定以絕食靜坐抗議的具體行動,提醒國人台灣民主體制當前的危機,以【鳥籠公投法補正】與【廢除立委單一選票制】為主要訴求。

在台灣直接民主權力的執行面上,公投法有多重過高門檻的限制,人民的直接民權無法完整展現,是一個運作正常的民主國家不應該有的境況;而國民兩黨在2005年倉促通過執行的【立委單一選區兩票制】,使得今日的立法院成為國會一黨獨大的局面,讓民意無法具體表達,國會進而失去制衡政府的力量。

對於台灣當前的境況,我們感覺到害怕、憤怒且憂心。在蔡教授的絕食靜坐抗議活動發起了十三天後,台灣的青年學子自發性地在行政院前(後來被迫遷移到自由廣場上),發起譴責政府的警察暴力的抗議行動。然而,我們深知蔡丁貴教授在立法院的【修公投】與【修選制】的根本民主體制訴求,會需要更長時間、更廣大群眾的支持以達到最終目的。這兩件法律規章的修改完成時,民意方能被完整表達,台灣的民主制度將趨於完備。如果公投制度修改,將提案門檻大幅下修,台灣社會的各個層面決策將由人民做選擇,包括集會遊行法、國家主權議題、甚至較小的地方議題都可以公投的方式進行決策,台灣才有確實執行民主機制的可能。而廢除立委單一選區兩票制,才是申張民意的根本方法。為此,我們組織了「青年熱感貼布」的網路溝通平台,並與公投護台灣聯盟組織的本土社團共同發起本【肥皂箱講台燭光晚會】活動,以期讓更多的青年大眾藉此意見交換的機會了解這兩個議題的重要性,並進一步將此訊息傳達至社會的每一個角落。

Blowin' In the Wind -- Bob Dylan




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 一個男人得走多少路
Before they call him a man 在他被稱為男子漢之前
How many seas must a white dove sail 一隻白鴿得飛過多少海洋
Before she sleeps in the sand 才能在沙灘上安睡
How many times must the cannon balls fly 加農砲還得發射多少次
Before they're forever banned 才會被永遠禁止
The answer, my friend, is blowing in the wind 答案啊!朋友,就飄在風裡
The answer is blowing in the wind 答案飄在茫茫的風裡

How many years must a mountain exist 一座山能存在多久
Before it is washed to the sea 在它被沖刷入海之前
How many years can some people exist 一個人究竟能活幾年
Before they're allowed to be free 在他獲得自由以前
How many times can a man turn his head 一個人能夠掉過頭去幾次
And pretend that he just doesn't see 假裝什麼都沒看見
The answer, my friend, is blowing in the wind 答案啊!朋友,飄在風裡
The answer is blowing in the wind 答案飄在茫茫的風裡

How many times must a man look up 一個人得仰望幾次
Before he can see the sky 才能看見藍天
How many ears must one man have 一個人得有多少雙耳朵
Before he can hear people cry 才能聽見人們的哭泣
How many deaths will it take 還得有多少人死亡
'Till he knows that too many people have died 他才能明白已有太多人死去
The answer, my friend, is blowing in the wind 答案啊!朋友,飄在風裡
The answer is blowing in the wind 答案就飄在茫茫的風裡

答案雖然飄在茫茫的風裡

但我們何不用盡全力

試著將他捕捉下來

20081114(五) 我們群賢樓前見


我們的三項討論議題:
1. 年輕人如何保持對於社會的關切 透過何種行動.
2. 社會運動的策略.操作如何可能
3. 公投與立委選制如何可能以及如何與我們切身

主調變奏曲

  一種語言標示著一個有機或是無機的聚集體,對外與對內的溝通模式。而今,語言的象徵不再窘困於口述與文字的牢籠裡。自從網路平台的建立、電腦數值化的運動模式出現後,語言的象徵擺脫口傳時代的神話編織、印刷時代的理性想像,在口傳及文字化的真實世界外加上一種虛擬世界的模組語言。語言的轉化與解放產生不同時間與空間效果;一段文字的排序、一節音符的韻律、一張圖像的顯體、一列漂浮在網路世界的密碼,讓我們體驗到語言的複雜性與創造性。

  然而,這次野草莓的學生運動,對於使用語言的想像卻處於拖拍的狀態;他們依舊延續著野百合時期的語言模式,將對外傳遞訊息的方法擺在通用文字的敘述形態。這樣的情境多少反應出少數語言必須持續消失的事實;如卡夫卡創作小說時採用共通語言取代原先自我的語言模式。以經濟效應的觀點來看,通用語言的模式的確加強訊息的傳遞速度與時間的消耗,但如果想脫離一切皆是消費邏輯的魔咒,就必須創造更多不同的模式,來維護少數語言族群的存活空間。

  我們的語言是一首主調的變奏曲,以一種漂浮與離序的狀態出現;文字跳躍、音律襲擊、圖像綿延、軀體潛伏,這都是我們當下的回應。 

卡夫卡你好 這裡擁有更多的語言
你處於失緒的昏眩 將轉化成水的隱喻
以變態 成為最大的載體
朝自由及索命的姿態前進


青年熱感貼布

來自南台灣的支持


謝謝豆皮文藝咖啡館對青年熱感貼布的支持
我們在右側將陸續附上串聯單位的連結

2008年11月11日 星期二

公投法為什麼需要補正



公投法為什麼需要補正呢?


一、
我們先來看關於連署提案的部分
在我們的公投法中規定

第十條部分節錄:
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
數千分之五以上。

第十二條部分節錄:
第二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之事項,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


而我們來稍微計算一下我們的選舉人人數
前次中選會計算出的公民投票有選舉權的人數為17313854人
千分之五就是86569.27人 百分之五是865692.7人
提案所需的人數 假定目前自由廣場前的野草莓學運有500人
那我們必須發動至少174次的野草莓才能通過提案
連署人數的話需要86萬多
保守一點估計1025是約40萬人(兩種立場的媒體分別報導約60萬及20萬 我們取中間值)
或者我們再換一個量尺
全臺最受矚目的跨年晚會「臺北最HIGH新年城-2008跨年晚會」,31日晚間七時於臺北市政府前廣場舉行,在主持人藍心湄與何篤霖的絕妙搭配下,現場刷新紀錄湧入近六十萬的人潮(節錄自市府網站)
如果連署通過所需要的人數如此龐大(大於1025的遊行及擠爆捷運的跨年晚會)
那恐怕不是一般公民團體或地方性團體所有辦法提案的
而是必須交由較大的黨團或政團才有可能達成
如此一來許多相對小但較為切身相關的事務
諸如焚化爐的設置、掩埋場或道路開發案等等較有爭議性的議題 將無法訴諸直接民權
(地方性公投的提案及連署門檻一樣是該縣市選舉人數的千分之五、百分之五)
更不要說全國性的事務 很有可能必須在政黨的操作下
而造成如同前次公投的兩個無所謂且無實質效力的題目
我們拿瑞士來比較一下 他們的需要連署的人數是三萬人(瑞士有約750萬人口)
約占千分之四 比我們提案的門檻還低
義大利是五萬(人口5800萬) 西班牙50萬(人口4500萬)
找一個人口數接近的 德國的北萊因-西發里亞邦(Nordrhein-Westfalen)約有一千八百多萬人口
他們的提案門檻甚至只要3000人


二、
在「公民投票法審議委員會」的部分,
公投法當中的法條是如此規定的



第十條部分節錄:
審議委員會應於收到公民投票提案後,十日內完成審核,提案不合規定者,應予駁回。


也就是說,這個委員會是有決定投票議題的權力的



行政院應設全國性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審議下列事項:一、全國性公民投票事項之認定。二、第三十三條公民投票提案是否為同一事項之認定。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置委員二十一人,任期三年,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團席次比例推荐,送交主管機關提請總統任命之。主任委員由委員互選之,審議委員會之組織規程及審議規則,應送立法院備查。



在下一條中,此委員會將依立院政黨比例產生
如出現執政黨的黨團為絕對多數時 公民投票將失去其原本直接民權的精神
甚至是有可能在前一輪好不容易通過86萬多人連署的結果
很容易的就被21人否決了 這絕對不是民主社會所應有的法條內容
而很可能遭到執政者之掣肘
對比於瑞士 他們也設置了審查
但是僅審查程序問題,並無直接涉入議案認定的權力
我們的鄰國日本 甚至是只要憲法一修訂即強制列入公民複決

三、
關於我們可以用公投來做些甚麼

第二條節錄:
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大多數國家的公投法規之中
是沒有這麼多的限制存在的
如果這樣看來,舉前一陣子的淡水河北側快速道路開發案做例子
由於此項可能是屬於預算部分
故即有可能將無法交付公投審議決定
而有許多和地方相關的事務多是與預算及投資相關的
(這方面歡迎法律相關從業人事幫忙補充)
比較起瑞士 他們的公投法是可以決定譬如租稅的事項的

四、
最後來看看關於正式執行時可能會遇到的狀況

第三十條: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
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
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
否決。


在多數國家的公投法規當中 皆是採用多數決(也就是贊成的多於反對的)
僅在憲法的複決上 加上了二分之一同意的門檻
而我們的公投法則是全部皆需二分之一的門檻 外加必須有二分之一的投票數
如此嚴苛的標準 如果拿來套用在總統選舉上(總統選舉也採多數決而非類似我國公投的門檻)
如以馬先生得票數17321622除以總統選舉人數7659014得到的是44.22%
所以如果以公投的標準來衡量 馬英九先生在本次選舉當中是沒有多數民意代表性的
連總統選舉都如此了
那我們何能以如此高的標準
做為檢核許多一般議題的尺規呢
如果擔心公投被民粹或者是意識形態所用
千萬別擔心 我們的公投法最後還設下了這一道防線

第三十一條節錄:
公民投票案經通過者,各該選舉委員會應於投票完畢七日內公告公民投票
結果,並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有關法律、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案,行政院、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應於三個月內研擬相關之法律、自治條例提案,並送立法院、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審議。立法院、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應於下一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程序。


是的,最後在經過這麼多一道道的門檻之後
千辛萬苦通過的議案
最後還是無法直接付諸執行 而是再度交由立法院審議
前面提過的
如果在執政黨為國會多數的情況下
我們現行的公投法基本上是沒有辦法通過層層障礙實行的
更何況最後還是得鬼打牆般的回到國會再度接受審核
公民的權力何在?


歡迎大家一起提出關於公投法補正的想法!無論是嚴肅的學理分析或是kuso的一百種方法
請直接回應或是Email至hotyourheart@gmail.com 皆可

本文部分節錄自田園動物筆記部落格的文章
版主amin他對公投法做了很鉅細靡遺的分析

青年熱感貼布

關於公投法補正及立委選制改革

  • 公投法補正

一、公投法第二條有關公民投票事項的限制應該重新研議,除人事外的公共事項都不應限制。二、公投法第三十五條有關「公民投票法審議委員會」的設置應該予以刪除。
三、公投法第十三、十五及五十二條,增列行政機關發動公民投票提案權之立法設計。
四、公投法第十及十二條,應將提案人數降為一百人,連署人數降為選舉人數的百分之一點五。五、公投法第三十條,應修正為「公民投票的結果,以得票最多者,且其票數超過投票權人總數四分之一者為通過。」

  • 立委選制改革
一、單一選區兩票制應由並立制改為德國聯立制以使各政黨席次比率趨近其得票比率。亦即由政黨票之得票比率決定各政黨的總席次,再以政黨總席次扣除其區域立委當選席次,即為該政黨不分區立委可分配之席次。此項修正不但能正確反映選民對各政黨的支持度,也能兼顧選民對各選區當選人的支持。
二、 提高不分區立委的席次以改善區域席次比率對政黨總席次比率必然的扭曲效應。區域立委加原住民立委之席次維持目前的79席,但不分區立委席次提高至與之同額的79席。此項修正在區域立委方面維持上次修憲的減半精神,而增加45席不分區立委以改善國會結構。
三、降低政黨比例代表的5%得票門檻以保障小黨之參政權。現行規定之政黨分配不分區席次門檻太高,使國會無法反映社會的多元價值觀與政治立場分佈。適度降低門檻可符合多數公民團體的期待,並提供選民更多選擇,可促進政黨間的良性競爭。

2008年11月10日 星期一

青年熱感貼布之路燈下硬地晚會


















青年熱感貼布於11月14日,
在立法院群賢樓旁,
將舉辦路燈下Indie燭光晚會,
希望透過Indie(人行道硬地)音樂會來聚集年輕人的熱情。
音樂會參與來賓將承襲各大演場會形式安排神秘大咖參與,
除了單純音樂外,在音樂伴奏下可以一同團聚胡亂應(透過閒聊討論的方式發表各種看法),
希望各位愛好路邊集聚的年輕朋友們能樓頂揪樓咖 朋友揪Young咖 熱情參與。


活動時間:11月14日(星期五)pm6:50-pm10:30
活動地點:立法院旁之群賢樓(濟南路)


青年熱感貼布

這個世代不需要英雄,只要團結與毅力

曾經嚮往過的學運將再次來臨
 
 仰望著天空在深藍的夜裡
 如果還有一絲氣息,早已與風一併前進
 這裡的自由是一種信仰
 靜謐在路燈照射下的軀體
 在常溫中發散溫暖
 這裡沒有任何渴望 沒有任何矯情
 唯一 一首在心中翻轉的歌曲
 是那不將誕生的悲劇
 這裡只有自由與勇氣

在凌晨的台北市街道上,第一次感受到在霓虹燈大肆喧囂的都市裡也能有著寂靜的夜晚。在踏出那一段街頭的時刻,我們想著曾短暫停留下的靜謐,一群人在立法院旁靜坐,只因為我們擁有民主制度下公民應有的權力。

路燈的照射下,一本書、一段耳語伴隨著一陣夜風與燃燒半响的香菸,讓我們感受自由並非來自利益的交換,也不需有著太多的宣言與標誌。這裡擁有太多的熱情,集聚太多來不及述說的故事集,來自不同生活步調的人的相聚是一種異想世界的聚合空間。

各自表達對於生活的看法,講述那一段段的經歷,不再用社會間相互窺伺的態度盤查身分,也不再因為害怕失去自信而無法言喻。自由隨著那一道白夜裡傳遞而出的曉鐘迴盪在各自等待白天的瞬間。

如果,我們已厭倦生活中的平凡、網路世界的迷徑,擺脫不了太多的束縛,為何我們不隨著靜謐而尋找那一段不曾有過的學運世代。我們都說過嚮往那一段不曾經歷的學運世代,嚮往有一個目標可以發洩青年應有的惆悵與苦悶,於是在這個當下我們的理想將來臨。
  
破除,年輕人對於外在世界的麻痺,卸下那一種對於民主體制下政治包袱的壓力,其實靜坐
是一種和平與理性地表達公民義務的方法,這裡不會有意識形態的魔咒,不會有政黨政治的利害關係。我們只訴求在民主制度下應該把人民的權力還給人民,讓人民擁有民主社會中應有的自由。

在民主制度的社會中,只需要力量的聚集來表達我們和平與理性的訴求,請大家鼓起那踏出第一步的勇氣,延續著那股燃燒青春的氣息與公民自由的權力。

一.計畫目標: 支持與延續完成「公民投票修正法案」與「立委選制相關條文修正草案」的訴求。
二.執行策略:1.實際參與靜坐活動,延續活動的力量。
       2.利用擅長的網路資源與BBS(聯署活動、傳遞靜坐活動訊息與成立部落格)。
       3.集聚豐沛的創意力來組成肥皂箱活動(發表年輕世代對於參與公民運動的想像與看法、藉由各式不同類型的演說來聚集與吸引年輕的世代參加)製作與靜坐活動相關的視覺傳達品。
       4.向同輩與同才解釋活動的訴求以及述說不曾發生在我們年代的歷史記憶。
       5.在活動期間,透過分享與討論對於公民運動的想法,並各自發表文章或是心得張貼在部落格或網路中。

三.執行時間:11月5號至訴求完成